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精神病康复治疗:”得过精神分裂症,还能继续工作吗?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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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时间:2012-07-01 00:00

 来访者,女,30岁,初婚未育,一年前因患精神分裂症曾在精神病院住院治疗10天,病情缓解后出院在家休养,继续服药治疗半年后,回到原单位上班。但因周围的人都知道她曾在精神病院住院,就经常有意回避,偶尔会议论她生病之事。个案觉得非常痛苦,无法坚持工作,更不能面对丈夫,前来求助。

   初次访谈收集个案详细资料后,获悉个案从小内向敏感,并在幼年期曾遭遇过性侵犯。针对案例情况运用认知疗法改变个案对自己的认识、重新确立生活目标;通过一系列行为训练使个案身心放松、自身力量增强;结合求助者中心疗法使个案看到自身的力量,敢于接受现实,超越自我;最后邀请其丈夫给予支持帮助,确立生活目标。经过四次咨询后,个案已重返工作岗位,并回家与丈夫团聚,手牵手前来咨询室致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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